阳光城境外主体被颁布清盘令 为大型中资房企近年在香港首例

阳光城境外主体被颁布清盘令 为大型中资房企近年在香港首例


香港一家法院向中资开发商一家境外债违约的主体颁布清盘令。中国房地产行业身陷债务困局之际,大型中资房企首次发生这种情形,或将为此类决定开创先例。


彭博社报道,根据香港破产管理署网站的一份强制性清盘个案查册报告,针对阳光城嘉世国际的清盘令于为10月17日颁布。案件第一次聆讯日期是9月14日,后来又押后至10月17日,清盘令于聆讯日当天颁布。阳光城嘉世国际是阳光城集团的境外主体。


香港一直扮演着投资者进入中国高收益债券市场的门户,而以地产债为主的这一市场出现前所未有的困境,昔日全球最赚钱的债券交易之一风光不再。


据报道,已有数家房企收到债权人在香港或开曼群岛提起的清盘呈请,其中包括中国恒大。2021年末,中国恒大美元债的违约,加剧了整个地产行业的危机。中国恒大此前表示,公司正与财务和法律顾问积极推进境外债务重组工作,并将尽快公布一个尊重所有利益相关者权利的具体解决方案。


根据香港破产管理署,法院发布清盘令后,会任命临时清盘人,临时清盘人将接管该公司,处置可变现资产,如在扣除所有费用和开支后公司的产业仍有剩余资金,清盘人会把该笔款项摊派给其申索已获接纳的债权人。


阳光城集团上星期五(10月21日)回复彭博社称,就任何清盘令不予置评,但表示仍在与债权人积极协商处理。


香港破产管理署的这份查册报告显示,临时清盘人为破产管理署署长。其他细节未在文件中透露。


今年7月,阳光城发布公告称,子公司阳光城嘉世国际接到香港高等法院通知,美元债持有人东方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就嘉世国际未偿还其债券本息854万美元(约1212万新元)提交关于嘉世国际的清盘呈请,嘉世国际极力反对清盘呈请。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清盘令与该呈请有关。


今年2月,阳光城在深交所公告,通过境外子公司嘉世国际在境外发行的新加坡交易所挂牌的两只债券,未能在30日豁免期内支付利息。在此之前,公司为化解债务困境付出多月努力,包括寻求展期,最终难逃违约厄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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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年10月24日 7: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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