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NCC:镜电视董监认定裴伟涉违公司法

台NCC:镜电视董监认定裴伟涉违公司法


台湾立场亲绿电视台镜电视近日频频惹议。台湾“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主委陈耀祥星期三(10月5日)说,镜电视董事会及监察人,除认定裴伟任董事长期间,以自己名义与停云公司签订契约等情节,涉违反公司法,而该公司去年度财报也存有疑义。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陈耀祥星期三到立法院进行“镜电视设置争议”专题报告时指出,镜电视曾两次申请设立镜电视新闻台,一次是前年12月,以公司发起人裴伟名义申请,并在去年5月自行撤回;另一次是去年5月以董事长陈建平新团队名义,提出申设许可,NCC于今年1月以五票赞成、两票反对的票数通过许可,并设有多项附加条款。


去年镜电视及该公司代表人陈建平董事长多次向NCC强调,镜电视与镜周刊各自独立,但今年NCC陆续接获民众反映,裴伟担任董事长期间,出现镜电视员工与镜周刊人员共用等情形。当时镜电视公司回应:“裴伟自辞任董事长后,未担任该公司任何职务,该公司也未支付任何费用予裴伟等”。


陈耀祥指出,NCC的附加条款“明确禁止镜电视与其他集团共用人力”,以确保镜电视与镜周刊切割;但镜电视公司的董事会及监察人,除认定裴伟任董事长期间以自己名义与停云公司签订契约等情节,涉有违反公司法情事外,另认定该公司去年度营业报告暨财务报表存有疑义。


陈耀祥称,NCC已决议成立查核小组,并预计于年底前专案提报查核结果,对此予以尊重并持续监理。


台湾亲绿政党时代力量的立委陈椒华,9月27日公布她宣称涉及裴伟的录音档,其中提及台湾总统蔡英文、行政院长苏贞昌及陈耀祥,曾涉入这家卫星广播新闻台的执照申请过程。但总统府和苏贞昌都否认介入。相关争议被蓝营抨击是“总统级”丑闻。


国民党立委星期三也在立法院质疑,在陈耀祥主政下,成为民进党的NCC,并要求镜电视案撤照重审、陈耀祥下台。陈耀祥则是举起“请尊重独立机关”字卡回应。


发布:2022年10月5日 12: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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