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试行人才房票 年底前买房最多抵50%购房款

浙江海宁试行人才房票 年底前买房最多抵50%购房款


浙江省海宁市发布人才房票的试行实施办法,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房票,年底前买房最多抵50%购房款,房票金额根据不同类型的人才各有标准。


浙江省海宁市人民政府官网9月23日发布《关于印发<海宁市人才房票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通知称,为强化人才安居保障,加大人才住房保障力度,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房票,年底前买房最多抵50%购房款。


通知说,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申请人才房票,房票金额为:A类人才一事一议;B类人才15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30万新元);C类人才120万元;D人才80万元;E类人才60万元,其中出站后全职留用的博士后75万元;F类人才30万元;G类人才10万元,其中购房时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15万元;H类人才5万元。


通知要求,人才房票使用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50%。若夫妻双方同时符合条件,可一并享受,人才房票使用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50%。


人才房票使用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人才房票的商品住宅,其购房合同网签日期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


通知列举了符合海宁市人才分层分类目录的部分A-H类人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除了经认定纳入浙江省人才库的C类及以上人才,D类人才包括多个特定人才计划的核心成员、领军人才或省技术能手等。


E类人才则包括多个人才计划的骨干型团队负责人、浙江青年工匠、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等。


F类人才是指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经浙江省核发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能人才、硕士研究生等。


G类人才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技人才、经浙江省核发具有技师资格(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等。H类人才则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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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2年9月26日 4: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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